•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附录

    术语和定义  一、动力蓄电池: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,由蓄电池包(组)及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,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、金属氢化物/镍动力蓄电池等,不含铅酸蓄电池。  二、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:   (一)经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,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;   (二)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;   (三)经梯次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;   (

    日期:2022-01-15
  •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

    制定背景 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,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,动力蓄电池产销量也逐年攀升,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,社会高度关注。2009-2012年新能源汽车共推广1.7万辆,装配动力蓄电池约1.2GWh。2013年以后,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,截至2017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80多万辆,装配动力蓄电池约86.9GWh。据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、电池循环寿命、车辆使用工

    日期:2022-01-15
  •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

    一、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,规范行业发展,推进资源综合利用,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,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》等法律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12—2020年)的通知》及《国务院办公

    日期:2022-01-15
  •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基本概况

      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质检总局、能源局2018年1月26日联合印发,2018年8月1日施行。共有五章三十一条。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,规范行业发展,推进资源综合利用,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,保障安全,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质检

    日期:2022-01-15
总页数:182当前是:第182页第一页 181 182最后页